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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二级厨师证持有者可以在上海落户,以下是具体的政策规定: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人已取得二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含)以上;
4、申请人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5、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如社保卡、个税申报表等);
4、在上海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5、其他相关材料(如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到上海市人社局指定的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
3、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户籍登记;
4、申请人领取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申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如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上海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