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师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二)在本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够独立完成较复杂、较难、较新的菜肴制作或管理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