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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细则
总则
1、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奖学金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类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
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为了表彰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而设立的一种奖励制度。
奖学金的设立与资金来源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是为了鼓励高校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补助。
奖学金的基本标准与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标准:每年评选一次,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具体标准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改革的需要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1)各高校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标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和标准。
(2)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各高校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
(4)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
(5)各高校将评审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获奖名单。
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颁发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印制、统一颁发的办法。
2、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由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奖学金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则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2、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财政部、教育部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