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分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4年以上;3)在本职业连续学习6年以上;4)在本职业连续培训3年以上。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5年以上;3)在本职业连续学习8年以上;4)在本职业连续培训5年以上。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7年以上;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7年以上;3)在本职业连续学习10年以上;4)在本职业连续培训7年以上。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在本行业内担任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2)在本行业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在本行业内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