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原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