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协议书
本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家政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家政服务:(具体列出服务内容,如打扫卫生、照顾老人、照顾儿童等)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家政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家政服务。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尊重甲方的家庭成员,保护甲方的财产安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服务期限与地点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应在约定的服务地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如需变更服务地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提供家政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________元。
2、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时间和服务次数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家政服务的,甲方应按照已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服务地点,甲方可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家政服务,甲方可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如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应按逾期天数支付逾期利息;如逾期仍未支付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