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保姆合同
本合同由甲方(雇主)和乙方(家政服务员/保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期限
1、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家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照顾老人、照顾儿童、做饭、打扫卫生等)
1、2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服务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
第二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
2、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共计4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具体时间安排,如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2 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加班。
第三条 工资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的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月,工资支付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工资,乙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便领取工资。
3、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如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工作地点或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或违反国家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