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护理教育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两年(含)以上。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医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护理教育教学工作。
学历要求
1、具有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两年(含)以上;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医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两年(含)以上。
实践要求
1、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两年(含)以上,其中至少一年为二级医疗机构或三级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
2、有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和实践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护理操作技能和常用护理知识。
3、参加过护理教育教学培训或者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护理教育教学工作。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内容包括护理基础理论、护理实践技能、护理教育教学知识等。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临床护理经验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临床护理经验分享、教育教学理念阐述等。
证书颁发和管理
1、考试合格者,由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中专护理教师资格证》。
2、《中专护理教师资格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考试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中专护理教师资格证》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从事护理教育教学工作,并接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